在按重复性上诉程序(第1.393号主题)作出的裁判中,巴西高等司法法院(STJ)第一审判庭确定:只有当纳税人死亡发生在其于案中被合法传唤之后,税务执行才可转向遗产(espólio)或继承人。
按照该论点,若死亡发生在传唤之前,则不能在同一执行程序中继续针对遗产或继承人,须在确定继承人后另行起诉。该论点确认了本院既有先例,此前因等待该先例而中止的特别上诉及对不受理特别上诉的抗告可恢复审理。
主审法官玛丽亚·特蕾莎·德·阿西斯·莫拉(Maria Thereza de Assis Moura)指出,该问题在STJ的公法审判庭已达成一致,但地方法院仍存在分歧。她解释说,债务人身份是执行依据的必备要件,而税务债权证书(CDA)的更换仅限于更正形式瑕疵(第392号判例要旨),因此不能通过修改起诉状来补正。本次讨论不涉及继承人是否应对死者债务承担责任。
该裁判见REsp 2.237.254号案。
本文为根据所列来源撰写的信息性摘要。完整内容及后续更新请查阅原始来源。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
来源: STJ (Superior Tribunal de Justiça) — Notíci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