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最高劳动法院(TST)第六审判庭在2026年9月8日公布的一项裁判中认定,某公司合伙人提交的病假证明不足以证明其缺席线上庭审具有正当理由。该证明记载为腰痛并建议休养,但并未明确说明他无法参加庭审。
据此,审判庭维持了对该公司适用的缺席判决(revelia)和拟制自认(confissão ficta)——在未提交答辩的情况下,推定对方当事人的主张属实。其结果是,劳动法院确认了一名未签署工作证的保安人员的劳动关系,并判令支付劳动及解雇相关款项。
本案中,在线上庭审的预定时间,公司代表和律师均未出席;律师15分钟后才加入。病假证明则在就诊四天后才提交。第15区劳动法院此前指出,该文件既未显示健康问题的严重程度,也未证明无法出庭,且该合伙人本可通过手机参加庭审。
该裁判说明,对于劳动诉讼中的企业而言,应当清楚、及时地证明无法出庭的障碍,并确保代表和律师准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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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TST (Tribunal Superior do Trabalho) — Agência de Notícias